【凱爾特神話】-芬尼亞傳說III-蒂姆那與芬恩
上回提到:
莫瑞恩在災難中被德魯依玻德茉爾(Bodhmall)與和她妹妹女戰士麗雅絲·露其拉(Liath Luachra)保護著並隱居在布盧姆山脈。直到順利生產,男孩果然繼承神族漂亮基因,有白色皮膚、金色的頭髮。男孩被取名為蒂姆那「Deimne」意思是「年輕的雄鹿」,也有「踏實(sureness)」與「確實(certainty)」的意思,莫瑞恩期望他可像森林中的鹿一樣迅速奔跑與茁壯,如鮭魚在水中優游一樣。
而接下數年,蒂姆那就和母親與幾位姨媽就住在布盧姆山脈(Slieve Bloom)。而莫瑞恩也將身為達南神族的能力教給的蒂姆那,她能跟森林中的鹿群互動與相處傳遞訊息,甚至必要時她還可跑的比鹿快,而在她最後將此天賦教給兒子後就離開了,而兩位姨媽也為了避免危險等理由,沒跟蒂姆那說出那的身世。
姨媽の家庭教師
兩位大姊姊家庭教師跟一個小男孩,聽起來就很刺激...(有天剛好跟愚人聊到這段...遮臉)姨媽玻德茉爾(Bodhmall)是一名德魯依,將她所有關於德魯依的自然知識悉數叫給了蒂姆那,如教他如何從周圍環境學習。每週都會告訴他觀察研究一種不同的動物,不要停止觀察,直到他從中觀察忠學會了重要的東西。如:從螞蟻學了不屈不撓的精神。從狐狸幼崽那裡學會了嬉戲中如何得到好處。她告訴他如何切割和剝離白樺樹皮,製作一個箭與弓。教他尊重動物,但蒂姆那需知道這些看似無害的動物,可能也會為了生存的而殺人。
而另一位姨媽雅絲·露其拉(Liath Luachra)是騎士團中有名的戰士,於是他當起了蒂姆那的武術教練,她將費奧納騎士團的題目變成蒂姆那每天的例行訓練,她也教授蒂姆那愛爾蘭島上的所有她知道的武術。
雅絲·露其拉常常和蒂姆那玩一種特別的遊戲,她會拿起豚草追逐蒂姆那,並拍在他的身上(豚草上花粉會沾黏在身上),比看被不被沾到,而丹納需要閃躲姨媽甩過來的豚草並想辦法將手中的豚草打回姨媽!而這訓練直到六歲的蒂姆那有能力將閃躲並回擊才停止。
🚧閒人教室:花粉跟姨媽
這段閒人想努力還原遊戲內容...不過好孩子別學豚草花粉,對不少過敏孩童有害喔...兩個姨媽:英語的aunt可翻譯為伯母、嬸嬸、姑姑、阿姨、舅媽等意思,而同個騎士團又以兄弟姊妹自稱,所以閒人這邊努力釐清後,為省事都翻姨媽。(有人說未嫁的叫阿姨,已婚的才可叫姨媽,如果很混亂沒關係,閒人教大家一個好方法,只要年紀比你大的女性都叫姊姊,絕對多數沒問題~帶膠布)
原本關鍵字:花粉、阿姨、小男孩、玩遊戲... 第一次閒人將原文aunt翻譯為姊姊,但細想這標題好像很母湯...關鍵字好孩子別亂搜。
偶爾拓海下山,不走直線,拐著彎飆車;如本次車速感覺太快🚗~~~~如逮鸭户們的豆腐已翻,閒人在此致上百分兩百的歉意Orz~~~~~
身世與費奧納騎士
蒂姆那勝過姨媽後,兩位姨媽最後教其打獵與野外的生存能力,最後他們跟隨一群吟遊詩人並偷偷遠離高爾等人的控制領地。而隨著無數的冒險與功績被傳頌開時,這名少年白色面貌、金色的頭髮卻低調不留大名的少年,被人稱為芬恩;而少年也由此自稱芬恩。芬恩在七歲時遇見一個婦人,她的兒子被一個偉大的戰士殺死了。於是自認武勇雙全的芬恩,當仁不讓幫其報仇。不久他找到了戰士並單挑殺死了他。
而芬恩卻在戰士身上發現了一個看起來很奇怪的包,用鸛皮製成(沒錯就是從庫爾(Cumhaill)身上偷走的寶貝包,而這男人也就是那個小偷)。
閒談:
蒂姆那的名稱,事實上可看到母親對於兒子不小的期望,因為在凱爾特神話中,跟鹿的連結會讓人想到形象為「鹿首人身」的森林之神塞努諾斯,他被認為是百獸之王,是管放縱、生育力的旺盛與農地的多產。因這概念鹿在凱爾特神話中很有影響力的,而這森林之神與百獸之王,是否與蒂姆那的母親有連結?閒人在看完芬恩故事時,腦海是一直出現小鹿斑比...
參考:芬恩與騎士團、芬恩的成長
巨人之路:體力不行https://www.bilibili.com/video/av17820365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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